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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留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为给全体宾客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有序的住宿和生活环境,特作如下规定,请全体留学生共同遵守。

一、入住规定

(一)凭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办理住宿手续,新生须同时出示《入学通知书》。

(二)服从安排,按指定的房间住宿,不得私自交换或强占房间。

(三)严禁私自转让或出租床位和房间,违者除永久取消住宿资格外,学院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学籍处分。

(四)标准间因一方搬走只剩一人住宿时,在尽量照顾国籍和生活习惯的前提下,公寓有权安排他人合住或进行房间调整。不同意他人合住或不服从房间调整者,须按单人包间标准交纳住宿费。

(五)学历留学生在校住宿的最长期限为两年。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校际交流、政府奖学金生及其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第二学年结束时需搬离宿舍,逾期不搬离者须按照服务中心公布的门市价交付房费。

二、收费规定

(一)留学生入住时须交纳住宿押金。住宿押金为人民币2000元/人,该押金退宿时凭收据退还。

(二)留学生按月交纳房费。每月1-5日到国际交流大厦A段前台结清房费,无故逾期缴纳者按当月房费的5%收取滞纳金,超过5个工作日不交费者除按自动退房处理、补交房费外,还须如数结清水、电等各项费用。

(三)留学生在学期结束前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房,所交费用不予退还,同时,按下列标准补交房费:住满三个月的按长期留学生住宿价格计算,另加收5天房费;不满三个月、住满一个月的按短期留学生住宿价格计算,另加收5天房费;不满一个月的按服务中心公布的门市价格计算,另加收5天房费。

(四)短期客人入住时按规定交纳押金,退宿时凭押金收据统一结算费用。

三、其它规定

(一)进出公寓大门请主动示证,来客须登记,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二)遵守作息制度,公寓大门闭门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23:00,周末及节假日24:00。

(三)所有客房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确需住宿者须事先到前台办理手续。

(四)节约用电,房间无人时应关闭所有用电设备。

(五)节约用水,随手关紧水龙头。

(六)提高防范意识,注意防盗,贵重物品请寄存,外出及时锁门;保管好钥匙牌,如有丢失须及时通知前台更换门锁,并交纳一定费用。

(七)严防火灾,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者均由个人承担,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讲究公德,保持安静,请勿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或从事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九)回国或外出旅游者,离开前须到前台办理登记或退宿手续,并交还钥匙。

(十)尊重工作人员,对各项工作予以配合。

四、严禁事项

(一)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禁止在公寓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二)禁止在公寓内吸毒、藏毒。

(三)禁止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在公寓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禁止在客房内私自拉接电线或违章使用电炉、电热毯等违章电器。

(五)禁止在公寓内吸烟。

(六)禁止擅自拆卸或改装公寓内的各项设施,如有故障请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七)禁止随便挪动客房内的家具,如有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八)禁止在墙壁上踩踏脚印、乱涂乱写或张贴字画。

(九)禁止在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摆放私人物品,不得随地扔倒垃圾。

(十)禁止在窗外摆放物品、悬挂衣物或向窗外投弃物品。

(十一)禁止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没收(违章使用物品)、罚款直至取消住宿资格的处分。因违反上述规定而接到罚款通知单者,应在48小时内到公寓办公室交纳罚金,逾期不交者将取消住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