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教育管理» 留学生教育» 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预科生办理在学证明和成绩单的有关规定

一、学生须来中国政府奖学金预科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在学证明,学生登记本人姓名、学号、国籍等相关信息,可第二个工作日领取,并自行去院办盖章。

二、学生在学期末,国际学院将为其免费提供中英双语成绩单、证书各1份。

三、已离校的学生,如需开据在学证明或成绩单,应提供学生本人姓名、学号、国籍等相关信息,并自行或委托他人领取,办公室不提供邮寄服务。

四、普通预科生成绩单为综合成绩单,具体比例为:秋季学期- 平时30%,期中20%,期末50%;春季学期- 平时30%,阶段考1占比20%,阶段考2占比20%,阶段考3占比30%。

五、中国政府奖学金预科生成绩单汇总到学籍表内,秋季学期与普通预科生相同,春季学期- 平时30%,模拟考1占比20%,模拟考2占比20%,模拟考3占比30%。

六、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统考结束后,若成绩通过,学籍表与结业证书将统一带至相关录取院校,不再单独打印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