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其他» 校园安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给水系统突发断水处理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学校大面积停水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水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学院稳定和学院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饮用水安全,组织开展大面积停水事件应急抢险工作的有序进行,制订本预案。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二条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职工和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第三条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供水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依法实行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四条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 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控制和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及时快速对突发事件做出反应。

第三章 适用范围

第六条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所涉及的给排水设备设施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建立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供水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供水突发事件防控及处理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长:主管校领导

组员:后勤处、基建处、资产处、保卫处、财务处、工会等相关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集团修缮中心

第五章 主要职责

第八条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2)接受市政府、市供水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就管网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市供水公司有关部门和市政府提供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学校大面积停水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宣布学校管网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6)宣布学校管网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7)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8)发布相关信息。

第六章 应急处置

第九条 突发事件处置

一、供水系统突发时间

1、校内大面积停水或全部停水时,立即查找停水原因,并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及事由。

2、由于学校产权的供水管网破裂引起的突发停水事件,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采购人员备料,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由于自来水公司管网或供水设施出现故障,造成突发停水事件,马上与自来水公司联系,咨询可能停水的时间,并督促其抢修,如较长时间停水,应及时向消防或自来水公司求援,请求用水车向学校重点部门定时供水。

4、由于水质污染造成突发停水事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与环保部门、防疫站等联系化验,查找污染源,及时处理污染,并请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向用户供水,中毒人员由校医院负责处理。

二、二次供水系统停水

1、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用通告和广播通知各用师生员工,采取临时送水等措施。若断水时间超过2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用水。 

2、传染病高发季度或传染病暴发,应督导二次供水部门加大对水箱余氯投放量,确保饮卫生安全。  

3、如遇特大暴雨,污染了水箱及管网等设施,必须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复冲洗水箱及管网。同时,购买大量纯净水、矿泉水供应师生员工,等管网恢复后,取水样送检合格,方能供水。

三、突发二次供水投毒事件采取的措施 

发现水体投毒,导致三人以上出现呕吐、头晕、腹泻、晕倒或死亡,应立即采用应急预案:首先停止事发单位供水,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到场,并配合保护好现场,通过了解中毒者开展各项调查,分析原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处理事故的同时,做好应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断水两天以上,要争取消防部门援助,用消防车拉水供应。并对事发部门及学院水箱、管网进行反复冲洗,等取水送检合格后,方能供水。   

四、中水供水系统停水

1、发现停水后,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事情发生的原因以及修复时间的长短,及时用通告和广播通知各用师生员工。

2、供水管网破裂引起的突发停水事件,马上组织维修人员抢修,采购人员备料,尽一切所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工作。

3、发现中水管线与供水管线混接后,必须立即停水。查明原因并通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对管网进行反复冲洗。并请防疫部门检验,保证学校用水安全。

第七章 防控措施

第十条 培训与预演

1、根据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模拟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  

3、对各部门员工广泛开展模拟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指导员工以正确的行为和方式对待供水突发事件事件。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 对在学校突发事故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对学校造成突发事故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令其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对在学校突发事故事件处理过程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故事件进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