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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非专职教学科研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办法 (2013年修订)


根据《关于高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教人厅[2007]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非专职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实际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非专职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的发展,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非专职教学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办法》做出修订。我校非专职教学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具体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化管理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学院实验中心、教室与会议室管理中心、宣传部、基建处、财务处、学术刊物部等单位中,设置非专职教学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设置、职数和任职条件
(一)非专职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技术岗位一、技术岗位二。
(二)具体岗位职数由人力资源处与有关单位共同确定。
(三)任职条件:选择非专职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方可竞聘技术岗位。
1.竞聘技术岗位一,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来校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2.竞聘技术岗位二,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来校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四)以上单位中其他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聘任,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普通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和聘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聘任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人员从事的实际工作性质,与人力资源处共同商定本部门非专职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职数、职责(必须含有一定的科研、技术任务)及考核办法,并将最终结果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二)各单位新应聘人员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非专职教学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表》,各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处审核。
(三)凡是选择职员系列岗位的人员,一律不得应聘非专职教学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各单位依据制定的考核办法,负责本单位技术岗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处。
四、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