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安全、整洁、舒适、有序的住宿和生活环境,特作如下规定,请全体留学生和其他入住人员共同遵守。
一、入住规定
(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仅为在读留学生提供校内住宿,陪读家属及其来华亲友不得在校内居住。入住时须凭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 办理住宿手续,新生须同时出示《入学通知书》。
(二)服从安排,按指定的房间住宿,不得私自交换或强占房间。
(三)严禁私自转让或出租床位和房间,违者除永久取消住宿资格外,学院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学籍处分。
(四)合住房如有同学搬出时,在尽量照顾国籍和生活习惯的前提下,公寓有权安排他人合住或进行房间调整。不同意他人合住或不服从房间调整者,须按单人包间标准交纳住宿费。
二、收费规定
(一) 留学生入住时须交纳住宿押金。住宿押金为自费生人民币2000元/人、奖学金生人民币1000元/人,该押金退宿时凭押金收据退还至银行卡。
(二) 留学生按照学校收费标准按月交纳房费。每月1—10日到国际交流大厦A段前台结清房费,无故逾期者,每日按当月房费的2%收取滞纳金,超过5个工作日不交费者除如数结清水、电等各项费用并补交房费外,还将按自动退房处理。
(三) 留学生在学期结束前,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房,须按下列标准补交房费:住满三个月的按长期留学生住宿价格计算,另加收5天房费;不满三个月、住满一个月的按长期留学生住宿价格的两倍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长期留学生住宿价格的三倍计算。
(四) 短期客人入住时按规定交纳押金、房费,退宿时结算费用、押金退还至银行卡。
三、其他规定
(一) 进出公寓大门请主动示证,来客须登记,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二) 遵守作息制度,公寓大门闭门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23:00,周末及节假日24:00。
(三) 所有客房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留宿外来人员,确需住宿者须事先到前台办理手续。
(四) 节约用电,房间无人时应关闭所有用电设备。
(五) 节约用水,随手关紧水龙头。
(六) 增强防范意识,注意防盗,贵重物品请寄存,外出及时锁门;保管好房卡,如有丢失须及时通知前台,按《客房设备一览表》交纳费用,并更换门锁或办理新卡。
(七) 严防火灾,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均由个人承担,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 讲究公德,保持安静,请勿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或从事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九) 回国或外出旅游者,离开前须到前台办理登记或退宿手续,并交还房卡。
(十) 尊重工作人员,对各项工作予以配合。
四、严禁事项
(一) 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禁止在公寓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二) 禁止在公寓内吸毒、藏毒。
(三) 禁止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车电池、烟花爆竹等)或其他违禁品,禁止在公寓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 禁止在客房内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电炉、电热毯等违章电器。
(五) 禁止在公寓内吸烟。
(六) 禁止留宿校外人员及非本房间登记住宿人员。
(七) 禁止擅自拆卸或改装公寓内的各项设施,如有故障请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八) 禁止随便挪动客房内的家具,如有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
(九) 禁止在墙壁上踩踏脚印、乱涂乱写或张贴字画、挂钩等。
(十) 禁止在楼道或其他公共场所摆放私人物品,不得随地扔倒垃圾。
(十一) 禁止在窗外摆放物品、悬挂衣物或向窗外投弃物品。
(十二) 禁止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没收(违章使用物品)、义务劳动直至取消住宿资格的处分。因违反上述规定而接到处理通知单者,应在48小时内到公寓前台接受处理,逾期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五、本办法由国际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