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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CSC卓越奖学金项目国际经济合作硕士MIEC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

国际经济合作硕士(MIEC)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旨在为培养具有广阔国际视野、优秀综合素质、卓越领导能力和跨文化背景的全球治理人才。该项目由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合作硕士项目(Master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简称MIEC)作为卓越奖学金项目之一,专门为具备国际商务管理经验的高级官员及企业管理人才设计,旨在培养全球经济治理领域的领导者与建设者,具备全球战略视野的国际商务政策规划者与执行者,以及国际商务与贸易管理的领军人物。通过本项目学习,学员将系统掌握国际经济合作理论,深入了解国际经济政策环境与发展趋势,深化对中国经贸政策体系的理解。

二、培养专业介绍

1. 专业名称:国际经济合作硕士项目(MIEC)

2. 招生国别:与中国正式建交的发展中国家

3. 资助方式:全额奖学金,期限一年

4. 培养模式

专业教学:采用课堂讲授、案例研讨、互动教学等多元化教学方式;

商务调研:组织学员到经济开发区、企业或政府部门进行实地考察;

学术讲座:邀请政府官员、企业高管及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涵盖经济学学术论文写作指导与国内外热点经济问题研讨;

文化体验:安排了解中国文化的游学活动。

5. 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 课程设置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学生的经济学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该全日制硕士课程包括必修模块、选修模块、商务调研模块和学术讲座模块。获得硕士学位最低学分要求为30学分。其中:必修课16学分,选修课6学分,商务调研4学分,学术讲座4学分。

6. 学位授予

1) 本专业硕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毕业:

  1. 已修满培养计划内规定的学分,且各课程、环节成绩合格;
  2. 符合学校学籍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
  3. 已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2) 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写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外审、答辩等应严格参照我校研究生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本专业授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学制及授课语言

1. 学制:MIEC项目学制为1年,学期具体安排如下:

秋季学期:9月——1月(共14周)

春季学期:2月——7月(共14周)

2. 授课语言:本项目授课语言为英语。

四、课程设置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学分

必修课

(16学分)

中国概况

3

国际经济学基础

3

国际经济合作

3

国际投资

3

商务汉语I

2

商务汉语II

2

商务调研

商务调研

4

学术讲座

专题讲座

2

经济学论文写作指导

2

选修课

(6学分)

数字贸易与数字经济

3

中国经济概论

3

技术性贸易壁垒和可持续发展

3

中国传统文化和领导者行为

3

中国经贸制度

3

跨文化视域下的中国文化与社会

3

跨国公司管理

3

全球经济中的中国

3

供应链管理

3

跨文化交流:理论与实践

3

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与区域经济合作

3

国际项目管理

3

总学分要求

30学分

五、申请方式与流程

1. 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者选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与所申请项目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背景者优先;

3) 担任所在国政府部门处级(或相应级别)及以上的公职人员、机构和企业等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校和科研机构行政管理人员、有国际组织任职或实习相关经历人员;

4) 英语水平良好,能熟练使用英语从事专业课程学习。母语非英语的申请者,须具备相当于雅思6.0或托福86及以上的英语水平;

5) 具备本领域的职业发展潜能,有意致力于推动所在国与中国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2. 申请流程

1) 申请者请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 进行报名,奖学金类型请选择“Type A”,受理机构代码为“1563”,申请项目名称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专业选择“世界经济”,学习期限“一年”;

2) 报名完成后,请将《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包含在内的全部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uibescholarship@163.com,邮件主题请写明“YES CHINA + MIEC + 预录取通知书”。申请者通过培养学院学术审核或专业面试后,我校将为其开具预录取通知书;

3) 申请者在获取预录取通知后,请将预录取通知书补充上传至“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回退”后进行上传即可);

4) 申请者须按以下“申请材料”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扫描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报名系统。提交材料须为清晰的彩色扫描PDF文件,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不予受理,请使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申请内容,手写视为无效。学校暂不接受纸质版申请材料。

3. 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清晰扫描件:

1)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此申请表可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后下载(申请者可先行提交申请获取申请表,收到预录取通知书后再行补充上传);

2) 申请者护照首页(护照必须为个人普通护照,护照有效期至入学当年9月30日后);

3) 个人陈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相关工作经验及研究计划等,1000字以上);

4) 个人简历(英文版);

5) 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中文或英文);

6) 经公证的学习成绩单(中文或英文);

7) 推荐信: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副教授职称以上学者的推荐信两份(需写明推荐人电话及电子邮件地址);

8) 在职证明(英文版);

9) 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托福86分或雅思 6.0分以上;官方英文水平证明函;

10)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申请者可在附件中下载,须英文填写。申请者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者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11) 无犯罪记录证明(因部分国家或地区的个人无法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者可在附件中下载《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除该部分申请者之外,均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提示:申请阶段只需提供上述文件的扫描件,入学注册时需提交原件或公证件,原件或公证件的扫描件将由学校作为学生档案保存,不予退还。

4. 录取

1) 我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

2) 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是否授予;

3) 每个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资助;

4) 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5. 注意事项

1) 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者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者承担;

2) 申请者需提供有效联系电话与联系邮箱。

3) 最新申请截止日期,请咨询我校国际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确认。

五、联系方式

国际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国际交流大厦B座101办公室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学院招生及项目开发部

电话:(86-10) 64492329/64492327

传真:(86-10) 64493820

邮编:100029

电子邮箱:uibescholarship@163.com

网址:http://sie.uib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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