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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来华硕士留学生学习要求

一、学科专业水平

来华硕士留学生在学科专业上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与我校中国硕士学生保持一致,须符合硕士研究生层次、专业的教育教学标准或相关规范。

二、对中国的认识和理解

通过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开设“中国概况”课程,同时在专业课程中增加关于中国社会体制、经济发展、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帮助来华硕士留学生熟悉中国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等中国国情和文化基本知识,了解中国政治制度和外交政策,理解中国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公共道德观念,形成良好的法治观念和道德意识。

三、语言能力

根据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规定,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来华硕士留学生须能顺利使用中文完成本学科的专业学习和学术研究任务,并具备使用中文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能力;毕业时中文能力必须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五级水平(其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需要达到六级水平)。

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来华硕士留学生应当能够顺利使用英语完成本学科、专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并具备使用英语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能力;毕业时中文能力必须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三级水平。

四、跨文化和全球胜任力

通过通识类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学习,我校来华硕士留学生在毕业时应当具备包容、认知和适应文化多样性的意识、知识、态度和技能,能够在不同民族、社会和国家之间的相互尊重、理解和团结中发挥作用。来华硕士留学生应当在所学专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多个国家的实际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五、培养目标及专业要求

我校来华硕士留学生项目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通晓国际惯例与规则,掌握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先进的分析手段及专业实务操作技能,具备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学术与应用复合型人才。

具体专业要求如下:

(一)了解中国的文化、政治、经济与历史。

(二)熟练掌握汉语,在听、说、读、写、译五个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平。

(三)熟练掌握所学专业的前沿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能。

(四)具备从事高层次专业操作或独立开展专业研究的能力。

(五)具有较高的分析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决策能力。

    六、学分要求及培养方式

我校规定,来华留学生的专业培养方案应当包含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式等内容,满足相应专业的教育教学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符合来华留学生的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来华留学生的学习特点。

(一)学分要求及考核方式:来华硕士留学生毕业所应取得的最低总学分不得低于30 学分:必修课不低于 15 学分;选修课不低于 10学分。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由任课老师根据课程性质执行选择。

(二)培养方式:采用导师制,在第一学期内确定导师,导师的确定将综合来华硕士留学生的意愿、导师的意见以及双方的研究方向是否契合。

七、我校授予来华留学生硕士学位的具体规定

(一)完成课程要求:来华硕士留学生申请硕士学位,除在政治思想上要求对我国友好外,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同时,还要通过本专业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以及其他必修和选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为三至四门,作为学位课安排和要求。

  2.汉语课和《中国概况》应作为来华硕士留学生的必修课来安排和要求。

  3.选修课。各学科、专业可以根据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的需要,开设一定数量的选修课。

  凡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可以在一年时间内补修或重修有关课程;仍未达到上述要求者,不能撰写学位论文和参加论文答辩。

(二)撰写学位论文:来华硕士留学生申请硕士学位,必须撰写学位论文,论文及论文摘要须用中文写作,论文的字数在2万字左右为宜,摘要在2000字左右。学位论文须参加相似性检测和校外双盲评审。

(三)通过论文答辩:来华硕士留学生在经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后可由各有关学院安排论文答辩,中文授课硕士项目论文答辩必须用汉语,具体要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论文评阅及答辩有关要求》。

(四)其他

  1.我校培养来华硕士留学生,原则上采取脱产培养的方式,即整个培养过程均在我国完成。提倡来华硕士留学生撰写论文与其本国实际相结合;确因需要、经指导教师同意,来华硕士留学生可以利用部分时间回国撰写论文,但在我国进行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来华硕士留学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必须在我国进行。

  2.对于通过论文答辩的来华硕士留学生,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向其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