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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奖学金预科学生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的要求,为了严肃课堂纪律,保证课堂出勤率,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特制定《中国政府奖学金预科生管理规定》如下:

一、考勤管理

(一)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课堂纪律。

(二)3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记旷课1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的,记旷课1次。

(三)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必须事先(急病则在事后)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去了医院的,向班主任补交医生证明。请假2次记旷课1次。

(四)每月缺勤达到本月总课时5%的,学生管理老师进行谈话教育;每月缺勤达到本月总课时10%的,项目管理老师进行谈话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同)备案;每月缺勤达到本月总课时20%的,学院管理老师进行谈话并酌情劝退或进入劝退候选名单。

(五)出现下列情况,国际学院将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备案:

1.每月缺勤达到本月总课时10%及以上的;

2.连续缺勤3天以上的。

(六)缺勤达到本学期总课时30%及以上的,国际学院将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作出开除处理。

二、课堂管理

(一)上课应携带所学科目课本、资料、讲义以及作业。每次老师将对每个同学的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记录,第一次未带作业者或未完成的,下课后将未完成的部分抄写两遍后才能离开学校。第二次未带作业者或未完成的,由任课老师带去办公室接受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者将通知大使馆或家长。

(二)上课要认真听讲,不准睡觉、大声喧哗或随意走动、窜位以及打断老师授课,如有违反者,第一次将口头警告,第二次将站在指定位置,对于屡教不改者任课老师带其去办公室接受批评教育,停止剩余时间的学习。

(三)上课不准吃东西,如有违反者,将零食全部没收并分发给每位同学一份。

(四)上课禁止玩手机,拨打电话,听歌等等。如有违反者,第一次老师将当场没收,课后返还。第二次自行到办公室领取。对于屡教不改者将通知大使馆或家长。

(五)上课禁止写个人作业,看课外杂志等,如有违反者,第一次老师将当场没收,课后返还。第二次自行到办公室领取。对于屡教不改者将通知大使馆或家长。

(六)上课有问题的同学需要举手示意,如需离开教室,经任课老师批准才可离开教室。

三、成绩管理

(一)按时参加所有周考、月考、统考、期中及期末考试,缺考者成绩记0分。

(二)遵守考场规定,迟到15分钟或作弊者,成绩记0分。

(三)以下5次考试综合排名在后10%且分数低于60分,达两次及以上的,国际学院将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建议取消该学生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结业考试资格,并延长其学制:

1.秋季学期的周考、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在本水平段的成绩综合排名;

2.秋季学期的期末统考成绩综合排名;

3.春季学期的每次月考成绩综合排名(共3次)。

本规定自每年秋季学期开学起开始执行,适用于整个学年(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