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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科生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学生迟到超过15分钟的按照一次旷课计算;三次迟到在15分钟(含)内的按一次旷课计算。

二、三次无故旷课的学生,首次必须和班主任谈话,并签订《谈话承诺书》,一周内观察其有无改变,若无改变者,须预科主管进行二次谈话;严重者须主管院领导进行谈话,实行三级谈话制度;严重缺课且拒不改变者,须报学院做退学处理。

三、一个月内无故旷课达到1周及以上的学生,将予以严重警告处分,中国政府奖学金预科生须由班主任陪同到办公室谈话。

四、一个月内缺勤达到1/3课时的学生,学院将给予开除的处分。

五、凡被国际学院开除的学生,一律不能再报名学习,且不能报名参加本科入学考试。

六、普通预科任课老师应如实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并在月末上交办公室纸质版考勤。

七、办公室统计纸质版考勤,出具考勤通告,予月初班主任会上进行核对并按班级分发到各班,表扬出勤良好学生,督促出勤较差学生予以改进。

八、中国政府奖学金预科学生的任课老师应如实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每天来办公室登记电子版考勤,每天由班主任老师汇总当天出勤情况,做到日清、周清并在月末上交纸质版考勤。

九、办公室统计中国政府奖学金预科生纸质版考勤,出具考勤通告,按班级分发到各班,表扬出勤良好学生,督促出勤较差学生予以改进。并在每月初由科室主管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针对出勤不好的学生须做出书面说明。